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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:2025年07月25日 星期五

公正性声明

关于检测独立性、公正性和诚实性的声明

为履行法定义务,确保中心第三方公正地位和检测工作独立性、诚实性,现声明如下:

1、为所有客户提供科学、公正、准确、满意的服务;

2、中心的运行符合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RB/T214-2017、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》及其相关应用说明CNAS-CL01:2018(ISO/IEC17025:2017)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、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》、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》DB32/T4303-2022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严格遵守检测工作程序,执行检测标准;

3、中心依法经营,本机构及其人员独立于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、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,向社会提供的检测结果,以检测数据为依据,以标准规范为准绳,不受任何来自商业、财政、行政、经济和其它方面(包括领导部门)的不良干预和干扰;

4、对国家秘密、客户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,决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;

5、与检测无关的人员,不得随意接触用户提供的资料、样品和检测数据;中心任何人不得违规泄露检测数据、结果和有关信息,对客户提供的有关资料、样品和检测数据未经客户允许保证不为第三方所利用;

6、决不参与任何有损中心判断独立性和检测诚实性的活动;

7、中心所有人员均严格遵守工作人员守则,遵循客观独立、公平公正、诚实信用原则,恪守职业道德,承担社会责任,并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;

8、中心接受社会的监督,认真对待和处理社会投诉,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,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;

9、若有违反以上声明并给客户造成损失的,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。


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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