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重机械产权备案事项服务指南(2024版)
发布时间:2024-09-23 来源:原创 浏览次数:1768
一、事项依据
1.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166号)
2.《关于印发<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>的通知》(建质﹝2008﹞76号)
二、受理范围
我站受理产权备案范围为:代委行使除江宁、高淳、溧水、浦口(含江北新区)、六合五区以外的营业注册地为主城区产权单位购买的起重机械产权(含市政、轨道相关机械)。
三、申报材料
1.产权单位营业执照
2.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
3.产品合格证
4.监督检验证明
5.购机合同、发票或有效凭证
6.资料真实性承诺书
7.使用说明书
四、申报流程
第一步:产权单位于南京市机械设备管理系统按要求申报
第二步:工作人员审核材料
第三步: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产权编号
五、服务承诺
1.本备案事项不收费。
2.办理时限依照上级文件及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规定。
六、咨询部门及电话
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登记备案科,咨询电话:025-8468856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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