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铸剑清风一路行》第291期【解疑释惑】_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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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铸剑清风一路行》第291期【解疑释惑】

发布时间:2021-11-08  来源:原创  浏览次数:4335

什么是《党纪处分条例》中规定的不重视家风建设行为?《党纪处分条例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:“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,对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,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”结合实践情况,对不重视家风建设行为的违纪构成要素应作具体分析。一是违规要素。是指违纪行为必须是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违反党和国家政策、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等行为。包括行为主体、危害行为、危害对象、危害结果、因果关系、排除阻却事由。二是有责要素。是指综合考虑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、责任能力等各种因素,认定行为人是否应当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。包括故意、过失、责任能力、排除阻却事由。

【每周一测】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规定,撤销党内职务处分,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,则必须从其担任的()职务开水依次撤销。 (答案下期公布,上期答案:1年)【驻市建委纪检监察组宣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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